•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安全警示

    “随手拍”举报司机不礼让行人行为 交管部门建议市民站路侧拍视频

    没探头、没警察的路口,司机如一个月前一样,快速右转,全然不顾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这一切,都被路边行人手中的手机一一记录,通过“随手拍”小程序直接上传至交管局投诉受理平台。再小的路口,只要市民手里有部手机,违法行为就难逃处罚。8月28日从市交管局了解到,自本月中旬至今,“随手拍”已收到市民321起有效线索,举报在各个大小路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目前这些被记录的交通违法已陆续经审核后进入处罚程序。

    据“随手拍”专班民警介绍,和电子眼非现场执法、交警现场执法相比,“随手拍”的覆盖面积几乎是无限的,全市任何一个路口,只要有市民拿着手机,就可以随时记录违法行为。因此司机们不要认为,在小路口就不用受到“礼让行人”的约束。

    在这321起举报中,既有车水马龙交通繁忙的长椿街,也有西大望路、西城区华远街上一些较小的路口。在投诉平台上看到,一条市民上传的视频显示,白家庄路上的一个小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避过了两名行人,却在另外两名行人即将走到车头的时候,突然启动,挤在行人中间横穿而过。视频中,人行横道的绿色信号灯和白色轿车的车牌清晰可见。

    专班民警说道,这些举报信息中,交管部门均按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对于符合非现场证据标准的,已纳入非现场执法系统;能够反映违法情节,但因部分证据缺失无法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的,转入一般程序,将线索交由管界交通大队,进行追查处罚。

    在整理这些投诉线索的过程中,审核岗上的民警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据介绍,无法纳入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线索中,最多的是市民在行走过程中拍摄不礼让自己的车辆,但是这类线索中,从视频上难以反映车辆不礼让行人的全部违法过程,行走中,市民手持手机拍摄,往往导致画面晃动严重,影响拍摄质量和证据的清晰程度,而且从安全角度上,即使是行人徒步行走在路口,一边走一边拍,也会产生极大安全隐患。另一些投诉线索中,信息不够完整,受拍摄角度、位置的影响,有的未拍摄到车牌号码,有的未反映信号灯相位,影响违法事实的认定以及交管部门的后期处置。

    专班民警表示,在使用“随手拍”举报“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违法的时候,建议市民尽量使用视频拍摄,和图片相比,视频更能清晰反映违法过程;为保证投诉线索质量,清晰反映人车关系,建议在第三方角度拍摄机动车“未礼让他人”的违法行为。同时,还要注意在拍摄的过程中,将车辆和周围环境中与违法有关的各项信息要素拍摄齐全,这些要素中包含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码等车辆信息以及人行道信号灯情况。举报信息中的违法过程要明显,要能反映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但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过程。“最需要提示的是,拍摄视频时,市民最好站在路侧,自己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不要在行走过程中、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内拍摄。”专班民警强调说。

    (新媒体责编:xmtqyd)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