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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仙区地方海事处多措并举保障春运水上交通安全

    2018年3月12日,为期40天的春运结束。游仙区地方海事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了全区“春运”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春运”期间辖区安全监管和水上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将“春运”与“今冬明春”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并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防各类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重点船舶、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安全。按照各级关于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围绕景区客运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并做好隐患跟踪整改工作。

    三是

    加强预警预控,做好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工作。加强极端天气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研判,切实做到提前部署、提前预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应对。及时跟踪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督促船舶做好防抗冬季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防碰撞工作。

    四是

    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日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工作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工作不断不乱。

    五是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加强春运安全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围绕“春运”主题,结合辖区特点,开展“春运”系列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队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利用各类有效手段,大力宣传“春运”活动开展情况,积极营造“春运”的安全氛围。

    春运期间,游仙海事部门共出动检查13次,检查人员32人次;出动海巡艇13次,检查各类船舶64艘,安全运送旅客15661人次。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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