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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4月23日上午,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2017年12月2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2017年4月28日经泰州市委同意立项至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共历时七个多月。期间,条例草案经历了数十次修改,仅2017年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后的两个月时间里,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开展征求意见、立法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收集了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500多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十一次全面修改。

    《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现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部门的职责;针对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频发等交通安全管理“顽疾”,进一步强化了对特定类型车辆的规范管理;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停车难、道路拥堵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治堵保畅”的相关制度;针对上位法规定的“空白点”,进一步细化了道路通行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增设了相应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全市拥有机动车近90万辆,其中汽车约70万辆,同时,各类电动车等新型车辆数量也快速增长。由此引发的“出行难”、“停车难”、交通事故频发等各类交通问题日趋严重,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头疼”的民生问题之一,广大群众对加强交通治理、保障出行安全的呼声非常强烈。《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正式施行,能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运输车、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进一步创新交通管理举措,高效配置道路资源,有效改善全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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