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四川广元 构建“大交管”格局筑起交通安全“铜墙铁壁”

    人民交通网讯(记者 王占全)  去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理念,依托隐患歼灭、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共治合成“四场攻坚战”和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平安会战”等专项整治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城乡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这一平台,整合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构建“大交管”事故预防新格局,筑起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铜墙铁壁”。

    民警检查客车安全防护设备

    据统计,2017年至今,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下降27.9%,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21.35 %,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28.82%,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21.75%,未发生一次死亡人数5人(含)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20年保持没有发生10人(含)以上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把住重点路段 强化源头管理

    最大限度地把警力、装备投向路面,把住重点路段,盯住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路面管控,维护好通行秩序。各大队把整治重点放在国省道、旅游景点道路、城市主干道和农村道路,严查面包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并及时通过媒体曝光,营造严查严管氛围。同时,针对节日潮汐状交通、景区交通特点,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缉查布控系统,加大网上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对道路巡逻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干预、查纠,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失控。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防范,各大队积极会同交通、安监、城乡交管站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客运企业、旅游企业特别是发生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运输企业全面排查所属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集中清理营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营运车辆GPS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对逾期未检、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整改前一律不允许上路营运。

    要求运输企业尽快确定车辆、驾驶人、路线、班次,联合交通、安监、城乡交管站等部门对营运线路进行危险评估,对农村山区公路较多的长途线路,安排熟识线路、有经验的驾驶人驾驶,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易发路段,做到熟悉路线、熟悉危险点段、熟悉环境气候,防止因对路况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警示、违法告知、重点提示等活动,使从事运输的驾驶人切实掌握规范、安全的驾驶技能要求。特别是提升遇冰雪雾恶劣天气、遇山区农村窄路、弯坡、路侧险要路段会车、遇突发紧急情况干扰等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解决了因驾驶人应急处置不当造成车毁人亡、群死群伤等问题。

    各大队认真梳理未完工的施工路段,深入施工路段检查完善警示标志、标线、夜间照明等交通安全设施。会同交通、安监、城乡交管站等部门排查辖区急弯陡坡、团雾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通过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等措施,改善了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了安全防控。

    民警联合交通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

    抓住重点车辆 严纠严惩违法

    加强对国省道、、旅游景点道路、城市主干道和农村道路的监控,各大队坚决执行24小时巡逻勤务规定,严格落实“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的巡逻勤务要求。围绕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等客运高峰重点时段,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学生和农民工包车、微型面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车辆,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和巡逻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夜间巡逻管控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

    为强化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的检查登记,从1月20日开始,各大队提前启动国省道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重点检查7座以上营运客车、接送学生车、危险品运输车、面包车、厢式货车、渣土运输车,并进行严格登记,对带“病”运行、超载超员、携带烟花爆竹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依法查处。

    落实对重点车辆的“六个必查”制度,对车辆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和违法运输危险品等行为,逐起抄告车辆户籍地交管部门和交通部门,督促落实教育管理及整改措施。同时会同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现场驳客,并为旅客转乘提供便利,防止乘客下车后又重新上车的二次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监管,各大队将农村地区作为防范大事故的重点,加大对县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协调农机、城乡交管站等部门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加强赶集赶场、民俗活动、走亲访友等活动期间的路面巡查,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纠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无牌无证、改拼装、报废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新媒体责编:人员管理)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