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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员半年内11次私吞公司货款 获刑1年6个月

      有些钱动不得,然而有人偏偏不信。已经50多岁的谢某在桂林全毅快递有限公司做快递员期间,自作聪明侵占公司11笔货款,共计两万多元,近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1月29日,在桂林全毅快递有限公司担任快递员的谢某,将一单快递货物送给顾客后代收货款3600元,但并未将这一笔货款上交公司,而是采用在手工账本上故意漏报货款总额、瞒过财务人员的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侵占。

      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谢某自作聪明以为没有被发觉。紧接着又连续10次采用相同的方法,共侵占货款20888元人民币。

      2014年5月5日,谢某代收完货款2400元后故伎重施。3天后,谢某被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刑事拘留。其所侵占的货款20888元已经全部被他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和归还个人债务。

      法院认为,谢某身为公司人员,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侵占为己有,加之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占的财物应予退赔。而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桂林生活网 桂林日报记者景碧锋 通讯员雷娜)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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