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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200辆租赁的新能源勤务用车正式“上岗”

    “装备新能源勤务用车,一定会大大提升我们基层的战斗力。”1月5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刚刚领到崭新的新能源勤务用车的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特巡警大队民警卢安说。

    当天,南宁市公安机关举行新能源勤务用车集中发放仪式,以长期租赁形式列装的200辆新能源勤务用车集中发放全市公安基层单位。

    去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主动协同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通过政府采购向租赁服务供应商长期租赁400辆勤务用车以解决基层车辆保障难题,为打击违法犯罪、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提供强有力支撑保障。1月5日集中发放的200辆车是其中的首批车辆,剩下的200辆车将在春节前陆续发放到各基层单位手中。

    据南宁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配发的200辆新能源勤务用车为国产品牌的5座SUV越野型纯电动车,续航里程长,电池损耗小,既满足公安工作高频用车的实际需要,又符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导向。正式“上岗”后,车辆将安排分配给派出所、街面警务服务站、业务大队及办案单位,用于公安基层接处警、办理案件、巡逻防范等日常勤务工作。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新能源勤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负责承担车辆的运维服务保障,并提供自建或合作共享电桩资源,以满足车辆充电需求。在日常管理中,新能源勤务用车将参照《南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纳入公务用车统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确保车辆真正用于基层一线、服务公安工作。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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