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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县工商局丶公安局“双11”网络经营监管培训会

    2017年11月8号,长宁县工商局丶公安局开展了“双11”经营培训会与如何识别传销手段的专题讲座。诚信合法经营,识别打击传销,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出席培训会有:公安局网监大队程队长,工商局经检大队蒲队长,消保股杨股长

    出席培训会企业30余家,包括长宁各大媒体及淘宝卖家,自营企业等。

     

    公安局网监大队陈队长:网络销售,合法诚信经营。

    工商局蒲队长、杨股长分别介绍了网络传销的骗数以及我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何守法经营,并向企业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交易监管办法》等

     

    到场企业都签订了承诺书

     

     

    现在的传销手段是日新月异,大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宣传抵制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新媒体责编:news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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