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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约车、顺风车不混搭就管对了

    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禁止网约车巡游揽客、顺风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这些规定,意在划清边界,促其各就其位,更好的为乘客提供差异化服务。(12月15日《重庆日报》)

    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都属于出租汽车客运,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两者的管理、运营方式都有所不同。巡游出租车虽然可以通过网络接单,但主要是通过巡游揽客,其服务对象更适合机场、枢纽站场等站点的“路上行人”。而网约车不巡游,只能通过网络平台接单,更适合出行者的个性化需求。与巡游出租车不同的是,网约车大多属于私家车。这样倒逼网约车依托平台经营,也是出于司乘双方的安全考虑。

    网约车档次一般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能够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出行服务。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有一定的基本保障功能;网约车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随行就市的成分较大。因定位不同、管理不同、利润空间不同、服务侧重群体不同,经营方式也应该相应有所区别。给二者划清地盘,不仅涉及公平竞争和城市交通秩序维护,也有利于保证服务质量。

    顺风车的定位是一种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规定成本分摊费只能是所涉及的燃料费用、通行费等费用。不得超过这些成本费用,应该说符合定位性质,有利于维护司乘双方的权益。禁止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应该属于市场管理规范。顺风车本来就不是经营行为,不涉及什么税费缴纳,相应的也不该从中获利。

    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经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司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二是车辆必须取得运输许可证。顺风车作为私家车,这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当然不能作为运营车辆。顺风车有一定社会需求,但投入运营也不能降低资质标准。没有资质的车辆下场运营,一旦出了事故,后续处理会遇到实际问题。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私家车身份的顺风车,如果变身营运车,属于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根据《保险法》,这样的车辆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见,禁止顺风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也是保护乘坐者权益。

    名不正则言不顺、行不利。让网约车、顺风车各归本位,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名副其实,才是正理。(张全林/文)

    (新媒体责编:qiaoyi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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