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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城市交通陋习宣战 ——川北广元交警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侧记

    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奋进”系列、全市“治乱缓堵”行动中,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电动车、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一改过去对违法人以劝导、批评教育为主的方法,适时采用媒体曝光、罚款处罚等手段,使专项整治行动得以顺利推进,交通违法现象有效得到遏制,城市交通文明形象更进一步提升。

    交通违法屡见不鲜

    8月3日,笔者在广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看到,上午10时许,市区转盘路北口,数辆电动车、三轮车竞与机动车在路口抢行。6分多钟后,大屏幕切换到蜀门北路市场街口,几辆电动车、三轮车正从转盘方向往建设路行驶,尔后出现这些车全然没有警惕呼啸而来的各类机动车而横穿马路的画面。

    广元交警分管秩序的副支队长朱文俊介绍,在市区东坝、南河、上西、老城的大街小巷,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已是一个屡禁不止的“顽症”,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也是一个久治不愈的老“顽疾”,不但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且已对城市文明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不管是从当前正在开展的“奋进”系列和“治乱缓堵”等活动大局出发,还是从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素质、自身安危考虑,都已到了不整治不行的地步。

    据悉,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不仅侵占了公众利益,而且增加了造成交通事故的机率。在广元老城区东、西、南、北街的许多地段上,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长期挤占人行道停放,不少行人被迫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行,时常险象环生,无不令人为此捏把汗。

    重拳整治交通陋习

    7月上旬,城区交警一、二、三大队分别召开了警民恳谈会,会上向社会公布了规范电动车、三轮车以及机动车停放等交通行为的具体方案,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停车场点设施,同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处罚规定,对电动车、三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30、50元的罚款,并制定了长效的管理办法,每个路段交警将对该区域内发现的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违法不配合处罚,甚至抗拒执法,情节恶劣的予以行政拘留。

    方案公布后,广元交警一、二、三大队分别在本辖区内开展整治工作,并有的放矢地在利州东路、利州西路、蜀门南路、蜀门北路、东环路、南环路和老城区东、西、南、北街等易发生交通违法的地段开展重点整治。截至7月31日,城区交警一、二大队共纠正处罚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1740余起,警告、批评教育3700余人次,暂扣各类违法车辆30余辆,依法行政拘留2人。

    前不久,广元公安交警又推出新的管理措施:凡不听劝阻,抗拒管理的交通违法行人,将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这一举措出台后,明显感到交通违法的人数量减少了。”广元交警二大队袁明大队长介绍说。在公安交警开始动真格查处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专项活动后,许多违法人经交警、辅警和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纠正、劝阻后,均乐意接受,表示今后会改正,但仍有一部分人因涉及到个人利益,往往把民警的纠违、辅警和劝导员的劝阻当耳边风,不理解、不支持民警、辅警和劝导员的工作,有的甚至抗拒执法管理。

    针对占道停车管理的问题,广元交警副支队长朱文俊要求笔者在文中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城区占道停车系个人占用公共资源行为,理所当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近日,市区部分路段占道停车已经施行计时收费办法,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配合城管部门停车管理收费人员工作,共同创造城区良好的停车秩序。

    广元公安交警主要负责人还表示,市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己将规范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停放等交通行为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并在科学规划建设停车场,合理设置市城区临时停车点,全面落实《广元市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同时,加大力度进行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对凡不听劝阻、抗拒执法的违法人将一查到底,落实单位、职务,并向单位通报其行为请求协助处理;对无单位的将采取行政拘留等手段,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市民支持希望常态

    对于广元公安交警部门动真格规范市区电动车、三轮车和机动车停放等交通行为的举措,市民对此有何看法,笔者近日也采访了多位市民,被采访者不但对这些举措予以赞赏,甚至还有市民献计献策,希望整治行动取得长期实效。

    市民龚先生认为,近段时间感到广元城区街面上违规的电动车、三轮车以及机动车少了,而且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许多电动车、三轮车驾驶人都能自觉等绿灯亮了后才通行,这在以前是很少看到的现象,他希望公安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长期开展下去,切不可紧一时松一阵,确实让每个人都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公务员赵女士认为,在人、车、路矛盾突出的广元城区,文明行车、停车不仅仅是公安交警一家之事,应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因而,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社区都要倡导人们文明参与交通,切不要等到有人因交通违法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通报或是曝光后这才来教育交通参与者。

    教师邓老师则直言,他认为重典能治重症,对于侵占公众利益、视他人生命为儿戏还不听劝阻、强行违规、态度蛮横的交通违法人,几十元钱的处罚是不足以让他们警醒的,既要罚,就要罚得他们心痛,这才会使他们有记性。因此,他建议提高这类交通违法的罚款额度。(柯 林)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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