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四川广元交警发布校车安全行车专题提示

    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一辆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与大货车相撞,造成1名教师、3名幼儿死亡,9人受伤,令人十分痛心。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向社会发布校车安全出行提示。

    一、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校车安全无小事。交警提示,请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校车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况,驾驶校车严格遵章守法,不使用无牌无证、无许可无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节假日前后学生回家、返校集中。交警提示,请学校和家长提前提醒校车驾驶人不超载、学生不乘坐超员车,更不能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

    三、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请保持安全车速,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四、学生上学,安全第一。请广大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接送学生的不合法车辆、超员客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的,请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五、秋冬季节,公路客货运输繁忙,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较多,交通事故易发多发。交警提示,驾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前熟悉行驶路线,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并保持身体状况良好,心态平和,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

    六、客车超员影响车身稳定性,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严重危害行车安全。交警提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请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切勿超员载客。请学校及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交警,主动监督并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超员车辆。

    七、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八、交警提示,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或倒车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学生、儿童。

    九、车辆安全是交通安全的基础。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十、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期间,请押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醒孩子不将身体探出车外,帮助孩子系好安全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通讯员/柯林)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