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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怀安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危险品行为

    为确保春运期间不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高速交警怀安大队在重点路段、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及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的整治行动,为辖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供保障。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危险品违法行为并于近日做出处理。

    案情经过

    今年 1月28日早9点10分左右,在京藏高速景家山服务区检查站,高速交警怀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孟显春、郭洪江依法对过往司机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司机单某坐在副驾驶上神色慌张,感觉不对劲,随后对车辆进行调取行驶路线监控。经调取监控,发现该危险品货车原本是欧某驾驶,当车辆行驶至张家口服务区时,欧某因长时间驾驶感到疲劳,便将车交给了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单某代为驾驶,企图蒙混过关,不料没能瞒过交警的“火眼金睛”,最终原形毕露,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欧某在明知单某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把车子交给了单某驾驶,3月16日,怀安大队依法对欧某作出罚款1500元,对单某无证驾驶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1500元处罚。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是一种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希望广大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文/吴兵)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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