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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共享汽车”岂能无证上路驾驶

    人民交通网讯(记者 王彦生 通讯员 郭俊岭 朱晓明) “共享汽车”是一种分时租赁的新模式的共享汽车,共享汽车时代的到来也方便了很多持有驾驶证还未购车又有驾驶需求的人群。然而,2019年8月27日,一在校学生却无证驾驶“共享汽车”上路行驶,被河北石家庄栾城区公安交警大队的民警当场查获。

    当晚21时40分许,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太行大街与张举路交叉口设卡严查醉后驾车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共享汽车“颠颠停停”的,开出了不一样的节奏感,在距离检查点还有不足二十米的时候,有掉头逃离的迹象,见状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车停车靠边接受检查。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在驾驶室左翻右找,就是出示不了相关证件,且满头大汗,神色慌张,而且话语间支支吾吾,也不肯说出身份证号码。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过民警反耐心询问后,驾驶员终于说出身份信息。

    经查,该驾驶员陈某,2001年7月生人,刚刚过了18岁生日,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据陈某交代自己马上要考科目三了,就想着用共享单车练练手,感觉警察一般不会去查这一特殊车型,所以陈某就盗用了自己母亲的驾驶证信息申请“共享汽车”上路了。

    租用“共享汽车”时需要上传身份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审核认证才能驾驶,但租用人可以利用合法人员的驾驶证和身份信息注册,在下单驾驶的时候就不需要在审核了,陈某便是利用此漏洞顺利下单并驾车上路,陈某也对自己做事不考虑后果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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