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湖南新邵交警开展夜查3小时查处酒驾4起

    3月30日晚上,新邵交警寸石中队在辖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和开展“平安一号”专项行动中,连续查获4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寸石中队组织警力在酿溪镇银三角路段设卡开展酒驾夜查,20时45分,一辆车号为湘E12**H黑色越野车途经检查卡点时被执勤民警拦停后,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脸色通红,疑似饮酒,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结果为25mg/100ml,属酒后驾车。21时许,车牌号为湘E57**3灰色小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将车窗打开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民警要求其赶紧熄火下车配合酒精检测,经检测其结果为20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21时48分许,车号为湘EBC**6黑色越野车缓缓驶入检查卡点,民警拦停后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语气含糊地问:“我有驾驶证的,你……你们查我干什么?”民警回答:“您是不是喝了酒?我们在查处酒驾,请配合我们做酒精检测。”后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时至22时20分许,一辆牌号为湘E2C**6白色越野车行迹极为可疑,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后问驾驶员有无喝酒?驾驶员说:“我就喝了点啤酒。”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32mg/100ml,属酒后驾车。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湘E12**H车驾驶员周某根、湘E57**3车驾驶员刘某祥、湘EBC**6车驾驶员陈某及湘2C**6车驾驶员李某军分别作出罚款2000,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

    新邵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文/吴艳红 谢青青)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