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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警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6月6日,浙江台州海警局与台州海事局开展联合行动,成功办理一起海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件。

    当日,双方在台州温岭海域巡逻时发现一艘船舶形,迹可疑,执法员迅速登船检查,确定该船两名船员均无船舶驾驶资格证。经调查,两名涉案船员无证驾驶五百吨以上机动船舶,情节严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处罚。

    下步,台州海警局将继续协同海事、渔政等多部门,始终坚持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共同严厉惩治船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维护海域秩序。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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