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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元交警专项整治“失驾”人员违法驾驶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奋进4号”行动方案要求,即日起至年底,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扎实做好当前公路疫情防控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交通安全守护“一盔一带”、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集中查缉专项行动,整治过程中,该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该扣车的一律依法扣车,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据介绍,“失驾”人员是指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驾驶证超过有效期而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但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即日起,该支队将全市“失驾”人员名下车辆关联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9月起开始启动预警。

    据了解,专项整治期间,各大队对查缉布控系统预警的车辆民警将及时拦截实施检查,严查“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同时,该支队将不断完善预警、调度、拦查一体的联动勤务机制,确保执勤民警能及时、准确对预警信息、行动指令做出响应,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查处“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发现“失驾”人员持有伪造或变造驾驶证的,深挖来源,从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移交治安、刑侦等部门,争取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整治中,该支队要求对于系统预警车辆一律组织拦截;对于成功拦停的车辆,一律进行驾驶员核查;对于查实的属于“失驾”人员违法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查处到位,该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该扣车的一律依法扣车,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失驾”人员使用伪造、变造或骗取驾驶证的,一律深究处罚、深挖案件线索,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

    据介绍,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50—200元罚款;驾驶证被依法暂扣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车的将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被注销后驾车的将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车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将处200—1000元罚款。(柯林)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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