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2处道路交通违法抓拍监控设备,对违反禁令标志行驶(闯禁行)、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设备抓拍,自2020年10月6日起对抓拍车辆的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进行处罚。
根据公安部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6条:“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新增的2处监控设备具体点位公示如下:
1、320省道(滨河西路)与北大街交叉口
2、滨河西路与胡兰大街交叉口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注意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文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30日
(新媒体责编: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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