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决定自2020年10月16日起陆续启用滨湖新区内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乘坐人不系安全带、逆向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接打电话、驾驶人妨碍安全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机动车在上述地点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新媒体责编: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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