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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院士增选向行政级别说不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1月7日新京报)

      近几年,两院院士的增选每每引发争议,关于改革院士遴选体制的呼声不断。这次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调整院士增选细则,特别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这一规定,将院士这一学术荣誉与行政级别切割开来,无疑可以去除附加在院士这一荣誉上的诸多利益,让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既可以让院士安心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也能避免一些领导干部“仕而优则学”,借院士之名谋取名利。

      毋庸讳言,我们的科研体制中存在一些影响科研的怪现象。比如,在一些科研院所和高校甚至企业,大量的科研资源、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掌握在拥有权力的领导手中。即便其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一般,却丝毫不影响他们的“科研效果”。此风之下,一些科研人员不甘人后,不惜一切办法去谋个一官半职;在某些单位,一旦科研人员获得科研成果,就会出任领导干部或担任某个行政职务,往往让一些不擅长行政工作的科研人员,陷入行政事务中无法继续科研,既当不好领导,又耽误了“主业”。

      科研和行政脱钩已经成为改革共识,院士增选新则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说不,无疑树立了一个纯净科研的良好导向:喜欢科研的就将精力放在学术上,一门心思在科研上建功立业;喜欢行政的就去领导岗位上发挥光和热。从这个意义上说,院士增选新则能否引发整个科研考评机制的导向之变,让科研和权力切割开来,这更加值得期待。□宋广玉

    (新媒体责编: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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