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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载货车托运农机应收费

    近日,一辆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拖运联合收割机经过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普济管理所,企图免费通行,被依法依规收取车辆通行费153元。

    中午时分,一辆车头引有“道路救援”的清障车行驶至普济收费站出口,向收费员申报运输联合收割机,要求免费,并出示跨区作业证和收割机号牌,收费员出亭查验,发现车辆涂色和配装属于道路救援的清障车辆,便要求司机出示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标明该车为“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随后,收费员告知司机该车不符合运输联合收割机优免政策,需要全额缴费。司机表示不解,收费员解释:该车属于非营运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在用途上仅能用于道路救援和清障,不可用于载货,该车并没有载货能力,运输联合收割机已经是属于无证运输了。司机听后,缴纳本次通行费153元离开收费站。

    今年以来,普济管理所紧紧围绕江汉运营公司收费稽查专项活动的要求,严格落实稽查打逃长效机制,加大稽查力度,不断积累打逃经验,严格做到“应收不漏,应免不收”,确保“精准打逃、颗粒归仓”。(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普济管理所 聂昕)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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