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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界预防+家庭教育 特殊的爱给特殊的你

    近日,陕西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其中有9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了对这些未成年人进行犯罪预防,让迷途的少年重返社会,2022年7月8日上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绥德县公安局、绥德县家庭教育指导协会通过“临界预防+家庭教育”新模式,为迷途的少年指明前进的方向。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通过前期当面询问、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情况、生活情况和学习情况,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交友不良、法律意识淡薄、监护缺失的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未检检察官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和监护人的角度出发,探索“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工作模式,最大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为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治意识,未检检察官让涉案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同走进绥德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接受系统的法治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充分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后果,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进而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同时引导监护人增强法治意识,认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和家庭教育能力,促进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职责,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不同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监护条件等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并特别邀请绥德县家庭教育指导协会负责人杨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法治教育基地刑法板块让我知道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应当承担不一样的刑事责任。通过看案例视频,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是犯罪行为,仅是因为年龄问题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以后再也不干坏事了……”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参观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感慨地说。

    “自己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今天才知道带娃还有这么多讲究,还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以后自己一定多注意和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一名家长语重心长地说。

    “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工作新模式,不仅让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提高了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更让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下一步,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将犯罪预防工作向纵深延伸,用特殊的爱呵护每一个特殊的少年!(文/绥德县人民检察院 李毛毛)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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