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梅花中队查获一起凌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20日上午,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梅花中队民辅警在道县教育电视台门口路段执勤。8时许,一名男子骑乘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从道县西洲公园往道县潇水北路方向驶来,途经道县教育电视台门口路段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检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酒味,遂对该驾驶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其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0.9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邓某某(男,43岁,道县寿雁镇杜莲村人)交待,其于10月20日凌晨零点多钟与朋友一起吃宵夜,喝了些酒。邓某某吃完宵夜后睡了一觉,以为早上不会查酒驾,遂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经查,邓某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民警对邓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550元的处罚,并对该车予以扣押。(何斌 何湘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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