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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桃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大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为净化辖区公路通行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剔除交通事故隐患,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研判分析、布控预警、实时追踪和精准拦截,发挥警务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效能,联合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大队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2023年9月6日、7日,相继开展了两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查获两辆非法营运车辆。

    在9月6日的统一行动中,执勤民警在盘信镇养护站路口开展查缉工作,9时45分许,对一辆号牌为“贵DD****6”的小型普通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前言不搭后语,执勤民警立即将司乘人员分开问询。经核查,该车上的乘客均是驾驶人郭某某从铜仁灯塔清水湾拉载的乘客,驾驶人郭某某向每人收取乘车费用100元,而驾驶人郭某某所驾驶的车辆并没有取得营运资质。为不耽误车上乘客的行程,民警立即为乘客安排了转运车辆,现场责令驾驶员郭某某向乘员返还费用。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郭某某及其所驾驶车辆移交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9月7日的的统一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大坪场镇地耶河路口开展查缉工作,10时30分许,对一辆号牌为“贵DD****9”的小型普通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杨某某从大坪场镇街上出发,目的地尖岩村,乘客都是通过电话与驾驶人取得联系,去往尖岩村的车辆驾驶人杨某某向乘客每人收取了7元车费。车辆被查获后,执勤民警均将乘客妥善转运,并责令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杨某某返还乘客所付车费。最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杨某某及其所驾驶车辆移交松桃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松桃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非法营运车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黑车”,是指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货物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的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黑车”非法营运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侵害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对乘客自身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极大隐患。由于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承运人责任险得不到强制办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困难,乘客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会产生一系列麻烦问题。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乘坐“黑车”。(田超飞)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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