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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一月内竟两次酒驾,同一地点被同一民警查获

    近日,武汉蔡甸交警在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了一名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酒驾的胆大驾驶员,仔细一看,竟是一名“老熟人”。

    2023年11月8日晚19时10分,蔡甸区交通大队在318国道成功管委会三屋台村路段开展夜间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鄂AK***8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接近检查点时突然减速,三中队中队长易立秋见状立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例行检查,酒精检测快筛棒提示该男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驾驶员李某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标准。在进一步核查驾驶员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李某曾于10月15日在此处因酒驾被自己查处过,没曾想不足一月,李某竟不知悔改、再次酒驾。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对李某“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处罚。(罗潇 李璐)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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