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驾驶证非常辛苦,领到驾驶证后却肆意妄为。男子麦某某领取驾驶证仅1个半月,还没“捂热乎”,尚处于实习期,就因心存侥幸醉酒驾车,亲手将来之不易的驾驶证“喝没了”。
酒驾醉驾,代价沉重!“酒+车”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然而,一名男子拿到机动车驾驶证仅1个半月,竟然忘乎所以,心存侥幸、漠视法律与生命铤而走险触碰红线、逾越底线,醉驾驾驶机动车,触碰法律底线,最终自食恶果。日前,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麦某某给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400元的处罚。据悉,38岁的麦某某家住和田地区策勒县,2026年7月16日,他在和田地区策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通过勤学苦练考取C1驾驶证,实习期至2027年7月15日。没有想到,驾驶自家的一辆小型普通轿车来到库尔勒游玩的他,于2026年8月31日凌晨时节,不甘寂寞的他开车来到库尔勒市北山路一家KTV消遣,其间他喝多了酒,以为夜深人静了,肯定没有执勤民警夜查车辆。当日凌晨5 时40分许,他走出KTV,不想走路或打的到宾馆,直接打开车门,将停在停车场的车启动。被警觉的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库尔勒市公安局天山街道派出所执勤民警辅警接群众举报后,为消除酒后驾车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火速出警直到现场,此时,麦某某正驾驶车辆由北往南行驶出停车场,准备上路,执勤民警辅警果断将该车拦停,接受例行检查。麦某某找开车窗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该案移交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275mg/100ml。办案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过核查,麦某某初领机动车驾驶证才46天,还处于实习期。(文/严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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