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加气的吐某某记12分、高额罚款外,还依法收缴了套牌、责令其在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进行集中学习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家住库尔勒市的吐某某是一名“热心肠”,经常帮助他人。这不一位朋友想以旧换新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这段时间比较忙,没有时间办理老旧汽车的报废车业务。吐某某得知后主动“请缨”,愿意帮助朋友跑腿。在帮朋友办理老旧汽车报废业务前,得知朋友欲报废的车辆气瓶还没有达到报废年限,凭借车牌就可以顺利在一家加气站方便快捷加气。于是,吐某某就动了歪脑筋,偷偷拆卸下并截留了朋友一块报废车牌,藏在车内,加气时挂上前面车牌处,顺利地加了几次气。
自作聪明的他终会聪明反被聪明误。9月15日11时43分许,吐某某使用套牌加完气后,忘记拆卸下前面的套牌,开车行驶至腾飞路与环城西路路口路段时,库尔勒市公安局执勤民警发现吐某某驾驶的普通小型客车前面的车牌螺丝松动,快要掉了。拦停车辆的后,警惕的执勤民警发现吐某某驾驶的车辆前后车牌一致,当即对其进行询问,吐某某道出了套牌方便加气的实情,并从车内拿出了另一块正规的车牌。
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吐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小聪明”最终换来法律的严惩。(文/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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