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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43号),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平安工地实施的主体责任,强调平安工地建设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考核评价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突出了《考核标准》的指导性,《考核标准》作为行业的指导性标准,框架统一、考核指标则具有一定开放性;推行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管理工作全国一盘棋,进一步统一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促进安全生产信用建设。

    平安工地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同时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强化综合管控、风险管控,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平安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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