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长江14家海事机构联合倡议:共护碧水蓝天 共建美丽长江

    8月22日,长江海事局、湖南海事局、江苏海事局等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机构面向全体长江船员和港航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共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长江,努力实现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深入推进长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共抓长江大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要树立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和一盘棋思想。因此,长江一线水域的14家海事管理机构必须加强联动,实现干线和支流、源头和现场等方面的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为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机构面向全体长江船员和港航企业联合发出倡议,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即共倡绿色发展、共护长江平安、共治长江污染、共推生态保护、共建美丽长江。

    此次联合倡议是长江一线水域14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专题研讨会上提出的“五个一”活动的其中之一。此前,为了保护长江母亲河的清洁,14家海事管理机构还针对长江一线水域船舶污染突出问题,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2 月15 日,在长江水域联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六大类违法行为:即未按规定配置防污设备和器材、未正常使用防污设备和器材、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涉污作业未按规定报告、未向船方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违法排污锚泊;建立一个长江一线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和应急联动机制;统一长江一线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标准和程序;提出一个建议,结合水上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给政府提出相关建议,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视和支持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2014年交通运输部把全国水上交通安全重点水域调整为“六区一线”,其中一线即长江一线水域(含西南山区水域),并要求建立由长江海事局牵头的区域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长江海事局、上海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和11家省(市)地方海事局(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河南),旨在实现长江水上安全监管的优势互补和联动执法,有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