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交警清理占道共享单车 看律师有何话说

    5月7日,本报刊登记者采写的消息《这里的“共享障碍物”堵得慌》,受到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跟随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实地巡查,发现仍有共享单车占机动车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对占机动车道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同时,针对这种行为,法律界人士进行了相关解读。

    5月10日上午,记者跟随交警二大队民警巡查至煤医道(建设路至文化路段)时,发现在道路中段路南侧有两堆共享单车摆放在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纷纷减速避让,借对向车道行驶。此时,煤医道车流量较大,占道共享单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经向周边商户经营者询问,近期此处常有人将共享单车堆放在机动车道上,详情不太清楚。一位过路的老者称,这些共享单车是附近摊点摆放的,目的是“占地方”,便于出摊。交警二大队随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对占道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两堆共享单车,一堆6辆、一堆2辆,全部被转移到安全位置。

    针对这种行为,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分析,行为人利用单车实施此行为,一旦造成单车的损坏,行为人将承担对财产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面临治安行政处罚。如果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