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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武汉交通工程建设需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继住建类工程项目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后,武汉将推进交通工程项目全员参加工伤保险。9月7日,武汉市人社局发布消息称,交通工程项目应“先参保,再开工”,确保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权益。

    据介绍,《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住建类项目,扩大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类项目。《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或标段,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具体的参保方式可以项目为单位整体参保,也可以标段为单位参保。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办法》特别规定,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涉及到以职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的,统一以职工受伤时武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大幅提高了农民工享受待遇的基数。

    对于未依法参保、不据实申报缴费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其纳入信用考核体系,必要时将公示信用“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据统计,2017年全年,武汉市建筑业参保项目1335个,参保农民工53万人,实现了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保率三个100%。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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