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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举报,查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称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存在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北京市交管局对相关做法进行了积极纠正。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对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查明以下事实:一是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确定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二是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三是未向社会公示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也未进行相关必要宣传和说明。以上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相关规定,属于第三十二条所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调查后,北京市交管局认识到相关做法与《反垄断法》规定不符,承诺尽快调整相关工作方式,提出三项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二是加快终端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拓展代收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将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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