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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厂兜底背锅如何解?人大代表建议出台详细考核细则

    以“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为代表的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和痛点。今年两会,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再次被人大代表提到了重要位置,成为两会上被广泛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的四个提案中,就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良性运行问题。

    一个月前,国中水务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因近几年运行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每年均有出水超标排放发生,4月20日已被秦皇岛市政府强制接管。针对该事件,中国水网第一时间进行了相关报道。该文一出,迅速引发了行业的广泛热议。

    不难看出,以“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为代表的污水处理厂运营问题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和痛点。

    近几个月,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和持续,已成为国际关注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污水处理作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性公共服务,承担千家万户污水处理任务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无疑成为了业内关注的焦点。今年两会,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再次被人大代表提到了重要位置,成为两会上被广泛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的四个提案中,就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良性运行问题:

    建议一:完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考核方式和内容

    建议二:提升农村农业电网建设和运维水平

    建议三: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

    建议四:关于“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程寒飞表示,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对于保障水环境质量和人民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新冠肺炎突如其来,全国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行,体现了责任与担当。但制约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的因素,不容忽视。主要有:进水超过污水处理厂自身能力、污泥处置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环保责任无限扩大、污水处理费用的拖欠、税收政策执行不统一等。

    某污水厂运营人员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曾提出,管网的收集范围、收集区域居民的生活习惯和企业的生产规律、管网整修和重新规划等都会影响进入污水厂的水质水量,进而造成运行中出水指标的波动。对于这些运营企业无力干预的问题和情况,就只能依靠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政策、加强辖区企业和管网的调查监管,帮助运营企业避免上述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运行风险和超标隐患。

    为更好的保障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程寒飞建议,应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使得法律、政策执行更清晰。明确主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各自职责与义务,建立“厂-网-站”一体化的公用平台和污水处理厂事项报告与事故应急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而让污水处理厂“背锅”情况发生。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78号文),《通知》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上述污水厂运营人员表示,因规定不明确,虽然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环保处罚超过1万元,三年不予返还增值税,但《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超标最低罚款起点为10万元,因此企业一旦超标实际面临的直接经济损失十分巨大,其中规模较大的污水厂甚至高达1000万元以上,一些盈利能力较弱的企业不得不宣告破产。

    程寒飞建议,应对优惠政策出台更清晰的说明,减少因人为理解不同造成执行不一;同时将污水厂项目建设时的优惠政策作为运营期的一种鼓励,以免产生运营费用缺口而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与此同时,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已逐渐成为制约污水厂达标运行的关键因素,相关部门在污泥处置设施上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帮助企业合法、合理解决污泥处置问题,避免因系统污泥浓度过高导致的出水超标风险或处理能力下降的隐患也成了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的诉求。

    程寒飞建议,应完善相应强制性标准,加强部门协同,为污泥科学处置提供落地性支撑,避免因污泥积压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

    此外,程寒飞提出,应制定环保督察问题的解决细则,以“问题-措施-标准-责任-验收-教育”清单,使问题解决更科学、更彻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污水处理费支付的专项督察,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真正落实“谁排污谁付费”,倒逼排污单位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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