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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11日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悉,《条例》此前已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条例》共10章78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理,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要求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按照上位法要求,对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社会公众早日掌握《条例》内容,积极投入到垃圾分类的热潮中”,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康琳会上介绍,一方面积极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让老百姓都能读得懂、做得到;另一方面开展垃圾分类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和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改造,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并随着人口数量的增长以每年约8%的速度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推行垃圾分类已迫在眉睫。《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成都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将对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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