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环保

    北京已清理10个垃圾黑中转站 106人被刑拘

    今年以来北京已清理10个垃圾黑中转站、黑渣土场

    106人涉嫌非法倾倒垃圾被刑拘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北京

    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城管委等部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倾倒垃圾乱象,截至目前,共清理垃圾黑中转站、黑渣土场10个,先后在延庆、丰台、房山、顺义、朝阳、石景山、通州等地区破获非法倾倒垃圾案件10起,刑事拘留106人。

    典型案件

    自办“黑渣土场”牟利

    10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

    今年2月,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称,在延庆区张山营镇存在一处垃圾大坑,有人向坑内大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为查明事实,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和延庆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被举报的“垃圾大坑”,位于延庆区张山营镇辛家堡村村北,长约30米、宽20米、深约6米,坑内填满了山石料、碎砖石等建筑垃圾,并夹杂了塑料、织物等生活垃圾。

    经过专案组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最终查明该处大坑为某驾校通过转包拟用于修建停车场,因种种原因长期闲置。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便打起了“将此作为黑渣土场收垃圾牟利”的主意,于是他以帮忙填平大坑为名从中间人手中“免费征用”了此坑,之后找到嫌疑人方某合伙干起了黑渣土场的生意:方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收购渣土、垃圾”的消息,组织大车司机向坑内倾倒垃圾,并以每车二三百元的价格收取费用,从中牟利。

    经查,自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间,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向该大坑内倾倒垃圾200余车,总计2000余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民警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正规垃圾消纳场收费相对较高,且对收取垃圾种类有限制,一些施工工地、居民小区为节省成本,通过熟人介绍、发布的广告等渠道联系垃圾运输车辆,向司机支付一定的费用,将垃圾交由其处置,而运输车辆司机为最大限度节省成本,往往先将收来的垃圾运到垃圾黑中转站,由黑中转站分拣有价值的垃圾进行倒卖,剩下的再被运往黑渣土场非法倾倒。形成了由垃圾运输车、黑中转站、黑渣土场构成的利益链条,倾倒的垃圾中包含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最终,李某等10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

    本市破获相关案件达10起

    据悉,针对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行为,从今年5月中旬起,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

    5月14日,丰台分局在花乡地区,破获一起通过垃圾黑中转站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案件,刑事拘留17人。

    5月21日,房山分局破获在燕山街道凤凰亭隧道旁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案件,刑拘12人。

    6月3日,通州分局破获本市首起在道路上非法倾倒垃圾违法犯罪案件,刑事拘留9人。

    与此同时,北京警方深化与城管委等部门机制建设,通过督导检查、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勤联动等措施,形成对全市违法、违规倾倒垃圾乱象的共治格局,最大限度净化北京垃圾消纳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

    据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城管委等部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倾倒垃圾乱象,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摸排点位70余处,清理垃圾黑中转站、黑渣土场10个,先后在延庆、丰台、房山、顺义、朝阳、石景山、通州等地区破获非法倾倒垃圾案件10起,刑事拘留106人。

    同时,警方提示:凡从事建筑、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到正规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