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红黑榜

    拒收现金将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昨天通报,北京地区拒收现金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人行营管部处理了30起不同类型的拒收现金行为,约谈了2家企业,下一步针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将依法实施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罚信息将记入被处罚人的信用不良记录。

    现金在我国是作用最基础、群众最广泛使用的支付方式,但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些拒收人民币现金、炒作“无现金”概念的行为,这损害了国家货币的法定地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长远看还会危及金融安全。针对这一情况,7月13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

    人行营管部发现停车场、餐厅、公共服务类单位等场景的多起拒收现金行为。值得一提的是,有商户对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政策有误解,误以为1角、5角纸币已经停止流通而不收取。实际上,银行仍在正常收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在群众反映的情况中,还有一些经查证不属于拒收现金行为,如有的商户是因为临时缺少现金找零而未能达成交易。人行营管部建议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广大商户可随时到银行兑换零钱。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