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白清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让内蒙古品牌建设行稳致远

    国际在线城建频道消息:为稳妥有序推进“蒙”字标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充分发挥“蒙”字标认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助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蒙”字标认证专题研讨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相关盟市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发言。

    【城建频道2019新 焦点图】白清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让内蒙古品牌建设行稳致远

    “蒙”字标认证专题研讨会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有机、生态环保、地理标志等产品丰富,享誉区内外,是我国农牧业大省和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也是我国8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常年调出粮食250亿斤以上,居全国第四位;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连续11年稳定在1亿头以上;内蒙古自治区的牛奶、羊肉、细羊毛、山羊绒、葵花籽、马铃薯、杂粮杂豆等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但一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地域、文化、气候条件等独特资源促进品牌建设的优势并没有得到真正发挥,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总是“叫好、叫座、不出彩”,缺乏整体市场竞争力。

    【城建频道2019新 焦点图】白清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让内蒙古品牌建设行稳致远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白清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白清元指出,高质量发展要靠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而质量基础设施包括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开展“蒙”字标认证是根本解决“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问题的具体举措,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能、特点、服务大局的担当作为。

    绿色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内蒙古自治区多数农牧区水是清洁的、土是干净的,这就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保护好、利用好这个优势,坚持绿色兴农兴牧,才能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推动更多“蒙字号”优质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实施“蒙”字标,同年6月,“蒙”字标认证获得认监委批准。2020年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蒙”字标认证专家论证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表示,“蒙”字标制度体系建设体现了顶层设计审慎、严谨、科学,广泛听取意见、广泛进行论证,看出了对制度体系的重视。从“蒙”字标标识的含义、五大体系建设、联盟的建设和运行认证规则程序、标准的制定等方面,均体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据了解,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蒙”字标认证行动,按照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运用国际通行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以“高标准+严认证”的方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白清元强调,“蒙”字标是为其他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支撑和品质保证的认证体系,是让其他品牌产品质量更硬、品质更好、知名度更高的具体手段,是让好品质“硬核”展示、让效益显著提升、让管理全面优化、让品牌更具竞争力的具体举措,以此有效管控相关品牌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蒙”字标认证体系对产品经过严格规范的标准、认证、质量管控后,在符合“蒙”字标质量标准的各类品牌产品上加贴“蒙”字标标识,不仅不会影响到其它品牌的建设,还会从质量支撑方面助力其它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行稳致远。“蒙”字标认证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品质、传递信任,依靠认证的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特征,努力将“蒙”字标打造成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经贸往来的“通行证”。

    品牌是产品核心价值的体现,凝聚着追求卓越的理念、坚守信誉的承诺、持续创新的精神和文化积淀的传承。开展“蒙”字标认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是实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完善“蒙”字标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机制,科学谋划,做好培育保护宣传工作,促进发展主体责任落实,努力营造“蒙”字标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崇尚品牌、追求卓越成为全社会价值导向。

    白清元说:“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更加有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特别是农畜产业的转型发展,写好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大文章。”(李远 史小燕)

    (新媒体责编:syhz0808)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