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媒体热搜“小霸王被申请破产”的大肆传播,致使部分消费者误认为“小霸王”品牌整体退市、停运。这给“小霸王”品牌造成了公众误解和谣传,也引致各方合作商产生疑惑和担忧,本公司徒增大量莫须有的工作量和成本,这是一种不可逆转、无法弥补的伤害!
实际上,网络媒体系在混淆视听,未将客观事实陈述清楚,错误地将“小霸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家公司的破产事宜,扩大解释地宣传报道为“小霸王”品牌的破产申请。真正的情况是,被申请破产的小霸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仅仅系“小霸王”集团的几十家代理商之一,在该公司被申请破产前,“小霸王”集团已经停止对该公司的品牌代理授权,并终止了双方合作关系,该公司进行破产申请,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小霸王”集团品牌的破产。
在此,“小霸王”集团特作本澄清公告,恳请社会公众及各界合作伙伴切勿听信虚假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慧眼识辨事实,以诚信互通有无,敬谢!目前“小霸王”集团的品牌依然正常经营,收益稳健,将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广东益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一:“小霸王”商标注册证书
附件二:公告人此前另外发表的声明
(新媒体责编:syhz0808)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