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双港大队为事故受伤人员热心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受到伤者家属的称赞与好评。
5月26日上午7点多,双港大队接到市民报案,在梨双公路与发港南路交口处东约30米位置发生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经民警现场勘察,何某驾驶白色本田小轿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开车门导致与正常行驶电动车剐蹭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刘某受伤,小轿车与电动车受损,后经交警认定小轿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伤者刘某经津南医院初步诊断,左手掌第五掌骨骨折,多处肌肉擦伤、拉伤,现已住院救治。据医院初步估算手术和医疗救治费用大概6万元左右(不包括后期治疗费用),刘某是黑龙江来津务工人员,家里还有85岁的婆婆生病在医院住院治疗,老公身体也患有疾病,无能力支付巨额的治疗费用。肇事小轿车车主未提前垫付伤者的救治费用,患者家属担心因费用问题而耽误最佳救治时间,焦急万分。
大队领导接待伤者家属了解情况
得知这一情况后双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大队政委立即召开会议制定紧急救助措施,副大队长亲自接见伤者家属了解具体情况,并与车主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第一时间给保险公司下达了《道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并为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解决伤者无法支付救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
据悉,保险公司1.8万的《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金》已申请,审批通过后,预计2天左右将会打到伤者银行卡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在申请当中。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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