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法官,真的是非常感谢你。”近日,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将写有“法护营商环境,守护中小企业”的锦旗送到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郑磊手中。据了解,申请人张某与王某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经过多轮磋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解除张某与王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王某依据《股份转让合同》退还其占有的5%股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县法院执行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多方沟通联动,仅用12天的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涉营商环境案件,帮申请人拿回了属于自己的5%股份,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案例,在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数不胜数。不少企业家纷纷表示:“在这里,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法官的温情和法院的温暖。”
近年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卢新生 胡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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