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来到高新大队事故中队,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助人为乐新风尚”的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警锲而不舍、破获交通事故逃逸案表示感谢。案件发生在2021年12月30日,一辆无号牌黑色哈弗牌小型越野普通客车沿榆马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经七路口时,由于驾驶员接打电话分心驾驶,未注意观察直接闯红灯通过路口,随即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及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该无号牌黑色哈弗小型越野车未作停留,驾车逃离现场。高新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取监控,比对后发现该车驶入靖边县城区内,随后民警联系靖边交警大队民警,在靖边县林荫路某汽贸公司内将该车找到;后锁定了嫌疑人白某某;起初白某某拒不承认肇事实事,经过民警反复劝诫终于投案自首;白某某称:因为车辆未购买保险,且无车牌,认为民警找不到他所以产生了逃逸想法,无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故发生仅仅4小时后便将其捉拿归案。高新交警大队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肇事逃逸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张,更不能逃避执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不可取,没人能是“法外狂徒”。(文/朱晓慧)
(新媒体责编:caizhuo)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