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中小学生、幼儿、教职工及家长的出行安全河南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联合上街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从4月起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学生上下学“驾乘电动车,必须戴头盔”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途中师生和家长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规行为。
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整治行动,将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上下学高峰期,坚持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处罚一起,严查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并且,交警部门将联合新闻媒体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对校门口学生上学接送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的,教育局将取消单位及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拒不执行、屡教不改的学生、家长、教职工,将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取消教师和学生在校期间的评优、评先资格。
关爱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对孩子最大的爱,更是对幸福的守护,对生命的敬畏。请广大家长,积极为自己和孩子配备安全头盔,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与交通民警携手筑牢安全防线,一起守护孩子们的平安健康,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根据公安部门的数据统计,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自行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给多个学生的生命安全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法律对中小学生骑行年龄的明文规定!请广大家长严格约束自己的孩子,杜绝未满法定年龄的孩子违规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
安全文明出行 人人有责!请广大教师、家长为孩子们做好示范表率,积极佩戴安全头盔,安全上下学!让上街区文明骑行的风景因学生而愈发美丽!(文/朱雷洁 张锐)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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