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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对米脂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根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绥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于9月14日共同对米脂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为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回检察组通过“制、听、查、调、纠”等方式对米脂县看守所监区安全防范、重点环节执法、疫情防控工作、派驻检察室履职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巡回检察。

    一是制方案。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安排,成立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组,明确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同时加强与看守所沟通交流,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看守所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巡回检察。

    二是听汇报。检察组听取了米脂县看守所所长介绍所内的基本情况、近期疫情防控和监管活动等,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负责人介绍了驻所检察工作情况。

    三是查监控。通过调阅监区、各监室、医务室、讯问室、会见室、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录像,全面排查和发现监管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是调记录。调阅了有关在押人员出入所记录、在押人员档案、民警值班记录、看守所的交接班记录、联网监管信息、驻所检察工作档案等相关材料,检查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派驻检察室的日常履职情况。

    五是纠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督促整改。对在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管理的漏洞,在巡回检察结束后,与米脂县派驻检察室、看守所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巡回检察组就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米脂县派驻检察室及看守所进行了现场反馈。

    通过巡回检察的开展进一步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刘乐)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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