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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部门联动协同 快速处置违法广告

      8月2日9时许,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一大队勤务值班室迎来了两位“不速之客”。当他们掏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该大队值班领导和业务总队第一时间会见了他们。

      原来他们是巴南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到大队的目的是请求大队派人协同处置高速公路上发现的一则违法广告。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大队执法队员与市场监管人员赶赴违法现场(G65高速公路1587KM处)拍照取证,并按照工作程序上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勤务值班室备案。上报完情况,并立即与违法广告设置单位取得了联系,通知该单位负责人到场,并会同市场监管人员当面告知其违法行为,现场了听取了当事企业负责人意见。

      刚开始企业负责人认为,该广告经过了市交通局的许可,手续完备且正规,不存在违法行为,并当场出示了该广告的许可证明。在现场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下,公司负责人很快意识到了该广告违法的问题所在。原来这则广告审批和办理程序真实有效且合法,但宣传内容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该负责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撤下广告。

      截至8月2日16时,在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两支执法队伍的共同努力下,该广告已经成功撤下。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未经规划和许可,不得擅自在高速公路建控区内设置户外广告;且设置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新媒体责编:w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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