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必究是常理。重庆市涪陵路政执法对某公司车辆做出行了政处罚,后面却又做出了首次违法可以不究,撤销了已经做出的行政处罚。这到底是咋回事?这是发生在今年3月份,涪陵区线上司法调解时的一个真实案例。
据涪陵区交通执法二大队执法人员潘勇介绍:2022年7月31日,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G319公路大溪河动态检测设备检测到重庆利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车、车货总重56.82吨,超规定值7吨多,存在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行为。
经过线上所查证据确定违法之后,重庆市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8月25日进行了立案登记,11月1日,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违法行为(非现场)通知书》;11月2日作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告知书》;11月10日作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行政决定书》;
12月12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涪陵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2023年1月9日,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催告通知书》;
2023年2月24日,重庆市涪陵区司法局组织召开行政复议线上调解会,当事人提出了相关车辆行经信息,上下货交接清单,出入库信息等证据。涪陵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各方因素考虑,当事人虽有违法行为,但在后疫情时期,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车辆运输货物量并不充足,同时考虑到该车辆属于首次违法且违法程度较轻,本人也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经多方考虑后同意撤销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愉快地撤回了行政复议。
涪陵路政支队长杨伟介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执法工作者的职责,但由于大环境的影响,考虑到企业和个人的生存问题,于是我们倡导科学执法和人性执法的理念。执法不是必罚,是要让大家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他如是说。(朱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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