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曾经有酒驾前科,仍不知悔改的新疆库尔勒男子文某某付出的惨痛代价。日前,库尔勒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屡教不改、二次酒驾的文某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14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极个别驾驶人以为“酒驾一次罚过就完”,却忽略了“二次酒驾”的严重后果。11月8晚,文某某跑完车后觉得身体有点累,也不想回家吃饭,就来到一家餐馆要了两道可口的菜,喝了一瓶啤酒,就躺在餐馆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到了第二天凌晨0时许,餐馆要关门歇业,服务员不忍心将他叫醒。餐馆老板和服务员都劝把车停在餐馆停车场打的回家比较安全。文某某走到道路旁等了半个小时也没有搭乘上出租车,他又返回躲进自己的普通小型客车里“取暖”。又半过小时,他观察道路上没有警车巡逻,也没有看到执勤民警的身影。借着酒胆和侥幸心理,他竟然又饮酒驾车回家。车辆沿库尔勒市香梨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32号小区附近路段时,被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正在夜检夜查逮了个正着。
当时,执勤民警责令文某某打开车窗接受例行检查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立即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其结果为59mg/100mL,面对铁的实事,文某某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承认自己饮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执勤民警深入调查,发现2024年9月16日,文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水磨沟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当时被处罚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文某某并没有从中汲取教训,好了伤疤忘了疼。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法制中队执勤民警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是口号而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酒后驾车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一次酒驾可能是侥幸,二次酒驾就是对生命的漠视。文某某以身试法,受到严厉的处罚咎由自取,希望驾驶人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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