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中午,安徽省桐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孔城中队在冬季道路安全巡查中,查获一起特种作业轻型栏板货车超员违法行为,涉事驾驶员黄某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接受安全警示教育,企业负责人刘某被约谈。
当日中午,中队长王训诚带领队员巡逻至桐香路高速上跨桥路段时,发现一辆装有警示灯的黄色道路维护车辆内人员密集,疑似超员。王训诚让驾驶员超越该车后,随车交警迅速下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证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驾驶员黄某当场承认了错误,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刘某,要求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此类车辆常承担抢险、维修等紧急任务,但超员行为会显著增加制动距离、降低车辆操控性,在冬季雨雪等恶劣天气下风险更高。涉事车辆虽为特种作业性质,但装有警示灯并非超员 “护身符”,反而因社会关注度更高,更应成为安全示范标杆。(作者:安徽省桐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宣传教育室姚笃留1396580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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