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山西天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度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有公司大股东代表武金梅,集团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王燕,股东兼董事会监事王常禄,法人王长茂,集团高管兼党委委员李计元、吴秋生,党委委员郝君辉,以及媒体、律师。

武金梅首先在会议中作出授权声明。她表示:“为了破解公司当前面临的管理难题,出于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初心,在此,我全权授权公司副董事长王燕,代表王长青、代表集团大股东,从解决争议、共同谋求化解之道的角度出发,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针对董事会12月16日发出的相关通知及议题,大股东代表王燕表示:“因部分拟审议议题实质超越董事会法定职权,依法应属股东会决策范畴。同时在核心股权继承事宜未定、公司治理基础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审议高管任免等核心治理议题缺乏正当性基础。董事会应立即暂停原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所有议题的审议程序。”
同时,王燕建议,待大股东股权继承事宜得到法律上的最终明确、公司治理基础稳固后,再进行公司核心控制与治理结构的重大人事及制度性议题的讨论。针对部分小股东无视法律规则,肆意签署所谓的授权委托书,将不属于小股东权利范围的公司决策权、公章使用权、异议权等权利委托个别股东行使,意在公司过渡期间制造混乱的行为进行谴责,并坚决不予认可。
附件1:公司大股东代表武金梅声明书

附件2:集团副董事长、财务总监王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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