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11时05分,王先生乘车经过新疆库尔勒X220线与兵地融合大道交会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为“走近路”逆向行驶。王先生立即用手机拍下视频和图片,并通过相关渠道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郊执法岗接到线索后,迅速审核确认。民警根据车牌信息找到驾驶人杨某某,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这次举报不是一次偶然的“顺手拍”,而是库尔勒市“副驾驶安全官”机制落地见效的具体体现。乘客有了明确身份和参与渠道,既能在车内提醒驾驶人安全出行,也能将路面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给交管部门,补充传统执法在偏远路段、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监管盲区。
9月1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塔什店执法岗民辅警开展副驾驶安全官宣传教育。
今年7月,库尔勒市公安局推出“副驾驶安全官”全民共治活动,为副驾驶乘客发放“任命书”和操作指南,鼓励乘车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提醒驾驶人系好安全带、不要接打电话、不要超速和疲劳驾驶;发现强超强会、违法变道、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按照规范记录并向公安交管部门反映。
库尔勒市地处新疆南北疆交通要冲,过境车辆多,国省道、城乡道路和城区路网交织。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单靠电子监控和民警巡逻,难以覆盖所有路段,特别是偏远国省道、乡村道路和城乡结合部,成为交通治理的难点。
“副驾驶安全官”活动首先从国省道、高速公路和服务区推开。民警在执勤点、服务区、客运站等场所,向过往车辆副驾驶乘客介绍举报流程,讲清楚什么可以拍、怎样安全拍、如何提供时间地点和车牌等信息,帮助群众规范参与。
同样在9月16日13时30分,安先生乘车行驶至G216线库尔勒辖区1182公里+200米处时,发现一辆大型货运车辆疑似超载超限,随即进行举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塔什店执法岗接报后,与巴州交通管理执法支队博湖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在库尔勒北出口超限检测站将车辆拦停。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人孔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并卸载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为扩大覆盖面,库尔勒市公安局将活动逐步延伸到城区和农村,并结合“交所合一”改革,将交管力量融入乡镇、城镇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路面执勤和交通安全宣传时,发放“任命书”和操作指南,让群众在日常出行中参与交通安全提醒和监督。
在城区,客运班车驾驶人、出租车司机、外卖骑手、长途货运司机等高频出行群体成为重点培训对象。民警通过现场讲解和示范,指导他们掌握安全取证和举报方法。农村地区则依托“美丽乡村行”等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送到村民身边,引导群众上车先系安全带、发现危险驾驶及时劝阻。
库尔勒市还吸纳加油站工作人员担任行业安全驾驶监督员,推动监督触角从道路延伸到车辆补给、停靠等环节。目前,活动已覆盖从业人员2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
在举报处理方面,库尔勒市建立了“属地受理、分级审核、快速查处、即时兑奖”的闭环机制。群众可通过库尔勒警视抖音、梨城公众号等渠道提交线索,并注明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和车辆信息。经核查确认后,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并及时兑现相关奖励。
截至目前,通过“副驾驶安全官”渠道,库尔勒市累计接收群众举报线索2300余条,核查有效举报2193起,处罚1903起,兑现奖励1600余份。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下降6.37%,头盔佩戴率由82%提升至86%。
库尔勒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副驾驶安全官”,不是让群众替代执法,而是通过明确参与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反馈结果,调动更多群众关注交通安全、参与交通治理。下一步,库尔勒市将继续依托“交所合一”和多部门协作,推动“副驾驶安全官”覆盖更多道路、车辆和出行场景,让交通安全从“有人管”逐步转向“大家共同管”。(文/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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