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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运管局进一步规范全省运管部门执法证件申领及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等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交办法规〔2018〕70号),省运管局就进一步规范全省运管部门执法证件申领等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对新申领执法证件、变更执法人员信息、补办执法证件所应提交资料做了明确说明,以减少因资料提交不规范造成执法证件办理进程缓慢进而影响基层运管机构正常执法的现象。同时,省运管局对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严把“准入关”。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新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要认真核对采集的执法人员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内容齐全、格式规范。二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执法证件,除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外,不得挪作他用。各级运管部门要严明执法纪律,杜绝无证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能力。三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库。各级运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执法人员上年度参加培训、奖惩情况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对已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的执法人员,应收回执法证件并按规定程序网上申报注销。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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