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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三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超限货车称重劝返试点启动运行

    2018年4月15日,河南省连霍高速荥阳收费站、京港澳高速许昌东区收费站、大广高速清丰收费站3个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货车称重劝返试点正式启动运行。

    依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61号)“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措施”规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劝返试点的通知》(豫交明电〔2018〕5号)要求,省厅执法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厅高管中心、联网公司、交投集团、还贷中心积极推进,郑州、许昌、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及相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全力做好各方面工作,3个试点收费站入口均按时完成了称重检测设施安装任务,具备了入口称重劝返条件。

    按照省厅要求,3个试点收费站实现了入口称重检测数据与发卡系统联网,称重检测信息自动传输至发卡系统。收费站广场设置有标志标线和渠化隔离等设施,引导货车从广场右侧专用通道通行并称重检测。对经检测发现的超限超载货车,系统自动禁止发卡和抬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提示货车左转调头或车道内倒出驶离。在入口称重劝返启动的第一个月,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和公安交警在收费站广场24小时值班备勤,按流动联合执法程序查处违法运输车辆。对寻衅滋事、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试点运行启动后,省厅执法局联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组织相关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属地交警部门在现场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试点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和规范执法要求,目前3个收费站入口称重劝返工作秩序正常,通行顺畅,为下一步全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顺利实施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厅执法局)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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