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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制宜 担当负责—云南省曲靖全力打好黄标车治理淘汰攻坚战

    人民交通网讯  自全省部署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攻坚行动以来,曲靖针对辖区黄标车存量17872辆,占全省总量近1/8的这一基数大、分布广、时间紧、治理难的实际,面对治理淘汰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难题,交管部门因地制宜、担当负责,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制定“治理淘汰未达标视为不担当、群众工作有瑕疵视为未尽责”的原则要求,全力推进工作。截至9月3日,曲靖累计淘汰黄标车2426辆,完成率13.57%,绝对数排全省第二,完成率排全省第四。

    为确保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落到实处,曲靖交管部门坚定“三心”,全力打好黄标车治理淘汰攻坚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守土有责,坚定敢揽重任的决心

    7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14万余辆黄标车的治理淘汰任务。曲靖这样做:

    一是行动迅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聂涛,市公安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胡建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省委常委、市委李文荣书记多次关心过问,7月28日,董保同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讨论通过《曲靖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曲靖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

    二是传达及时。

    支队先后召开党委扩大大会、支队长办公会,及时传达任军号副省长、交警总队领导到曲靖视察调研期间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所作的指示要求,第一时间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组织有力。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黄标车淘汰日常工作。

    四是保障到位。

    8月4日,市财政将省财政补贴资金连同市财政配套资金共1.3亿元划拨至各县(区)财政。

    五是推进有序。

    董保同市长与各县(市、区)主要领导签订《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责任书》,8月21日、22日、29日,市政府、市公安局分别召开视频会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行推进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树立敢揽重任的决心,把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民生工程和重要的发展举措来推进落实。

    守土负责,坚定敢于担当的恒心

    除按照省政府方案要求开展好“八项工作措施”规定动作外,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因地制宜开展自选动作。

    一是构建机制。

    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参与、依法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从政府层面推动解决,各县(市、区)又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麒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由区财政按照200元/辆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共计103.7万元),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人员进行黄标车淘汰工作;县积极主动协调汽车报废公司上门服务,简化报废流程,提高黄标车报废注销效率。

    二是严把源头。

    将全市所有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和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黄标车上线检验、检测,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将14841辆黄标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依托各执法站、执勤点现场拦截查处,实现对黄标车动态监管,宣威、会泽、富源、罗平、师宗等地已制定黄标车限行方案,挤压黄标车活动空间。

    三是示范引领。

    市黄标车治理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发放《关于加快推进淘汰黄标车的通知》,督促尽快按期办理名下黄标车淘汰工作,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截至9 月 3 日,淘汰 336 辆,完成 38.4%。集中开展补贴发放仪式4次,发放补贴资金30余万元,政府公信力彰显,规模效应逐步形成。

    四是广泛宣传。

    发布《关于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公告》,集中公示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排放、高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性,解读“黄标车”淘汰报废政策、限行规定、集中整治等重点措施,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五是进村入户。

    依托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小组等基层力量和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前沿力量进村入户,逐一走访,在点对点发送短信的基础上,开展见车见人活动,发放《黄标车淘汰告知书》,详细告知车主办理报废淘汰的具体情况、意义及步骤以及补贴方式,共发放黄标车淘汰告知书12053份。

    守土尽责,坚定敢打必胜的信心

    一是细化目标。

    黄标车数据按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车主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类梳理,按属地原则下发至各乡镇、交警中队,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

    二是通报排名。

    将全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情况在全市范围逐级通报。每天向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通报一次,每周向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通报一次,每月向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通报。

    三是督办问责。

    市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督导检查黄标车治理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履职缺位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共印发简报8期、工作进展通报12期、督查情况通报1期。8月14日、16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胡建东、支队政委郑旭升分别深入罗平、江召、会泽等地检查指导黄标车治理工作。8月20日至26日,市黄标车淘汰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各地督导检查。

    四是驻点参战。

    成立由支队党委成员为牵头领导、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抽调人员为组员的9个驻点工作组,深入挂钩联系大队,全面参与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对各驻点工作组情况全市通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大队及工作组适时进行催办、督办。

    (陈健)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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